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召開少數民族雙語法官培訓座談會,專題研究少數民族地區法院雙語法官培養問題,并就“雙語法官培訓經費項目”實施工作進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統計,近五年全國法院共培訓雙語法官3700余人次。從今年開始,最高人民法院在經費預算計劃中,增加“雙語法官培訓經費”項目,專門用于少數民族雙語法官培訓工作。
會上,徐家新指出,加強雙語審判人才培養,是當前少數民族地區法院隊伍建設面臨的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關系到憲法法律賦予少數民族群眾基本權利以及訴訟權利的有效保障,關系到保證邊疆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落實司法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加強法院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
徐家新要求,西部少數民族地區法院要從人民法院長遠發展考慮,加強領導、統籌規劃,以落實“雙語法官培訓項目”為契機,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雙語法官培養計劃和工作措施,在招錄工作中要注重發掘、發現優秀雙語人才;著力加強雙語審判人才的培訓,豐富培訓方式,完善培訓內容,推進培訓教材和師資隊伍建設;有效利用當地培訓資源,加強雙語法官培訓基地建設;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增加配套資金投入;充分發揮雙語審判人才的實踐作用,做好“傳幫帶”工作,全面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的法官培訓工作,力爭在5年內基本解決雙語審判人才匱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