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協管員在北京市地安門十字路口提醒行人等候紅燈(大公報圖)
中新網5月7日電在進行了一個月的“警示教育”后,北京宣布6日正式開始對帶頭過馬路時闖紅燈的行人處以罰款。香港中通社6日關注這一現象,文章說,做為中國的首善之區,北京希望通過這一行動影響中國人改變以往被輿論詬病的“中國式過馬路”的習慣。但此舉能否順利執行,卻是對交通執法部門的考驗。
文章摘編如下:
此間媒體說,6日開始,北京市全面動用罰款方式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行人闖紅燈將罰款10元人民幣,非機動車闖紅燈將罰款20元,均為當場處罰。交管部門表示,目前,罰款方式先針對不聽勸阻、帶頭硬闖紅燈的騎車人和行人。
“中國式過馬路”一詞,起自半年前的微博。當時有微博指出,“中國式過馬路,就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微博同時還配了一張眾行人違章過馬路的照片。
由于對這一“有趣”現象的熟悉及對其觀點的認同,這一微博被迅速傳播并得到境內外媒體的關注。中央及各地方媒體紛紛對此現象展開報道幷深究其各種成因,并呼吁國人改變這一不良習慣。
4月8日,北京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并稱在經過一個“緩沖期”之后,將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行為進行罰款。
但有一線交警對此表示擔憂說:“對行人執法有相當的難度”。
一位在北京望京街道執勤的交警對中通社記者表示,按交管部門的要求,主要是針對帶頭闖紅燈的行人和騎車人進行處罰,對其它跟隨者還是以教育糾正方式為主。
這位交警坦言:相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說,行人接受的交規教育要少得多,而且對警察也缺少敬畏心。
有報道顯示,從以往實際執法過程看,對行人處罰時間成本高、效率低。有記者曾跟隨交警執法,發現處罰一起行人闖紅燈違法,平均下來需要半個小時。其情況往往是行人與交警糾纏,拒不接受罰款。有些騎車人把自行車留給交警揚長而去,并稱“車我今天不要了,你給我看著,到時丟了我就告你。”
針對6日開始的罰款行動,多數民眾表示支持,也有網民指出:“10元罰款,力度太低,起不到震懾作用。”
北京律師戴福指出,中國式過馬路同隨地吐痰、公廁臟亂差等生活細節一樣,只有全面提高社會道德水平,才是治病之本,否則,僅以罰款提高人民道德素質,難免成為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