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9月7日電(田阿萌)9月6日晚,證監會深夜發文表示,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這一機制在全球金融市場其實普遍存在。最早起源于美國的股票交易保護機制,即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類似于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以保護電器不受到損傷。
以最近一次事件為例,8月24日,全球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美國股市開盤后,道指迅速擴大跌幅至6%,跌逾1000點,創雷曼兄弟倒閉以來最大。而在美股盤前,標普、納斯達克和道瓊斯股指期貨均跌逾5%,觸發“熔斷機制”,從而導致美國三大交易所股指期貨暫停交易。
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美國現行“熔斷機制”的誕生
證監會發文中提到的“熔斷機制”是指在股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水平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的機制。“熔斷機制”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下稱“證交會”)設立的一種保護機制,即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類似于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以保護電器不受到損傷。設置“熔斷機制”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交易風險。熔斷制度,是1987年世界股災發生以后為了控制股票交易風險的一種交易制度,其后,熔斷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貨市場,它的設立為股指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
根據美國證交會的最新規定,當標普指數在短時間內下跌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鐘,即所謂“熔斷機制”,但對于美股交易時段以外的股指期貨交易,標準略有不同。
現行“熔斷機制”的誕生可追溯至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事件,當天也被稱作“黑色星期一”,道瓊斯指數下跌22.61%。1988年10月19日,即1987年股災一周年,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準了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熔斷機制”。美國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曾在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就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
自1987年股災以來,在以后的18年中,美國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股災。截至1997年10月27日全球股市受東南亞金融危機沖擊時啟動過一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5月6日道指曾一度出現近1000點的暴跌,但并未觸發“熔斷機制”,引發了市場對于是否該更新“熔斷機制”的討論。當日,道瓊斯30種工業股票平均價格指數在20多分鐘內暴跌約1000點,降幅達9%,被稱為“閃電暴跌”。
為避免發生類似“閃電崩盤”的市場異常波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12年6月1日曾發表聲明表示,已根據美國多家證券交易所和金融監管局的提議,將修改針對已上市的單個有價證券和大盤的交易“熔斷機制”。
修改過的“熔斷機制”方案,其中就包括上述提到的針對標普大盤指數下跌的觸發機制。而除針對股市大盤的“熔斷機制”,美國證交會對個股還設有“限制價格波動上下限”的機制,即如果某只證券的交易價格在5分鐘內漲跌幅超過10%,則需暫停交易。如果該證券交易價格在15秒鐘內仍未回到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內,將暫停交易5分鐘。對于標普500指數和羅素1000指數成分股以及430只交易所交易產品中價格超過3美元的個股,SEC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為漲跌幅5%,其他交易價格在3美元以下的流動性較弱的個股“價格波動區間”放寬至10%。
除了美國,法國、日本、韓國等國也都采用了“熔斷機制”。2013年5月23日,日經225指數大跌,日經225指數期貨就曾觸發“熔斷機制”而暫停交易。
中國目前現狀:滬深300指數期貨曾考慮引入“熔斷機制”
目前,除漲跌停板制度外,國內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貨交易中都沒有引入“熔斷機制”。在金融期貨創新發展之初,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曾率先考慮推出“熔斷制度”作為其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制度,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風險。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熔斷機制”的設立為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其實質就是在漲跌停板制度啟用前設置的一道過渡性閘門,給市場以一定時間的冷靜期,提前向投資者警示風險,并為有關方面采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
在國外交易所,“熔斷”制度有兩種表現形式,分別是“熔而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后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仍可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目前,國際上采用的比較多的是“熔即斷”的“熔斷機制”。
滬深300指數期貨是國內唯一曾考慮采用“熔斷機制”的金融品種,然而最終并未實施。據了解,當初擬設立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當市場價格觸及6%,并持續五分鐘,”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后的五分鐘內,賣買申報價格只能在6%之內,并繼續成交。超過6%的申報會被拒絕。十分鐘后,價格限制放大到10%。
然而,據最新修訂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出現交易異常等情況,交易所可采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等緊急措施。2015年2月11日,上證50ETF期權合約價格就曾出現大幅異常,就觸發了”熔斷機制”。
據悉,2月11日13點3分12秒,“50ETF購4月2400”和“50ETF購4月2450”股票期權合約價格出現大幅異常波動,其中50ETF購4月2400合約價格從0.1006元跌至0.001元,50ETF購4月2450合約從0.0808元跌至0.001元,此類交易異常便導致觸發熔斷機制。上交所曾針對上述熔斷事件發表聲明稱,熔斷機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熔斷機制可以在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給市場穩定和冷靜的時間,快速平抑不合理的市場波動;二是可以有效降低大幅偏離理論價值的保單導致的損失。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東吳期貨研究所所長姜興春曾對媒體表示,市場一旦觸及“熔斷機制”,意味出現了比較大的波動與風險,通過“熔斷機制”讓市場參與者重視風險并理性對待當前行情,短時間暫停交易讓市場多空保持理性以及正確評估市場未來走勢,以做出風險管理決策,同時也對程序化交易稍有所干預。
寶城期貨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程小勇也曾表示,“熔斷機制”相當于“減震器”,它對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同時有利于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并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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