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1月4日電(田阿萌)熔斷機制正式實施的首個交易日,A股遭遇重挫,滬深300指數午后開盤接連跌破5%和7%,兩次觸發熔斷機制,A股史上首次提前收市。截至收盤,滬指跌6.85%,深成指跌8.16%,創業板指跌8.21%。
這一機制在全球金融市場最早起源于美國的股票交易保護機制,即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類似于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以保護電器不受到損傷。
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美國現行“熔斷機制”的誕生
“熔斷機制”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下稱“證交會”)設立的一種保護機制,即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類似于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以保護電器不受到損傷。設置“熔斷機制”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交易風險。熔斷制度,是1987年世界股災發生以后為了控制股票交易風險的一種交易制度,其后,熔斷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貨市場,它的設立為股指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
根據美國證交會的最新規定,當標普指數在短時間內下跌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鐘,即所謂“熔斷機制”,但對于美股交易時段以外的股指期貨交易,標準略有不同。
現行“熔斷機制”的誕生可追溯至1987年10月19日的全球股市暴跌事件,當天也被稱作“黑色星期一”,道瓊斯指數下跌22.61%。1988年10月19日,即1987年股災一周年,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準了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熔斷機制”。美國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曾在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就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
自1987年股災以來,在以后的18年中,美國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股災。截至1997年10月27日全球股市受東南亞金融危機沖擊時啟動過一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5月6日道指曾一度出現近1000點的暴跌,但并未觸發“熔斷機制”,引發了市場對于是否該更新“熔斷機制”的討論。當日,道瓊斯30種工業股票平均價格指數在20多分鐘內暴跌約1000點,降幅達9%,被稱為“閃電暴跌”。
為避免發生類似“閃電崩盤”的市場異常波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2012年6月1日曾發表聲明表示,已根據美國多家證券交易所和金融監管局的提議,將修改針對已上市的單個有價證券和大盤的交易“熔斷機制”。
修改過的“熔斷機制”方案,其中就包括上述提到的針對標普大盤指數下跌的觸發機制。而除針對股市大盤的“熔斷機制”,美國證交會對個股還設有“限制價格波動上下限”的機制,即如果某只證券的交易價格在5分鐘內漲跌幅超過10%,則需暫停交易。如果該證券交易價格在15秒鐘內仍未回到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內,將暫停交易5分鐘。對于標普500指數和羅素1000指數成分股以及430只交易所交易產品中價格超過3美元的個股,SEC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為漲跌幅5%,其他交易價格在3美元以下的流動性較弱的個股“價格波動區間”放寬至10%。
除了美國,法國、日本、韓國等國也都采用了“熔斷機制”。2013年5月23日,日經225指數大跌,日經225指數期貨就曾觸發“熔斷機制”而暫停交易。
中國引入“熔斷機制”事件回顧
2015年9月6日周日晚間,中國證監會負責人以答新華社記者問的形式發表談話,表示要把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和建設市場有機結合起來。負責人稱,目前股市泡沫和風險已得到相當程度的釋放。今后當市場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證金公司仍將繼續以多種形式發揮維穩作用。證監會負責人晚間答記者問時表示,證監會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2015年9月7日至9月21日,三家交易所就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征求意見,表示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方案。
2015年12月4日,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并宣布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熔斷機制”的設立為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其實質就是在漲跌停板制度啟用前設置的一道過渡性閘門,給市場以一定時間的冷靜期,提前向投資者警示風險,并為有關方面采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
在國外交易所,“熔斷”制度有兩種表現形式,分別是“熔而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后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后,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仍可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目前,國際上采用的比較多的是“熔即斷”的“熔斷機制”。
滬深300指數是國內唯一采用“熔斷機制”的金融品種。
據最新修訂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出現交易異常等情況,交易所可采取調整開市收市時間、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限制出金等緊急措施。2015年2月11日,上證50ETF期權合約價格就曾出現大幅異常,就觸發了”熔斷機制”。
據悉,2月11日13點3分12秒,“50ETF購4月2400”和“50ETF購4月2450”股票期權合約價格出現大幅異常波動,其中50ETF購4月2400合約價格從0.1006元跌至0.001元,50ETF購4月2450合約從0.0808元跌至0.001元,此類交易異常便導致觸發熔斷機制。上交所曾針對上述熔斷事件發表聲明稱,熔斷機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熔斷機制可以在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給市場穩定和冷靜的時間,快速平抑不合理的市場波動;二是可以有效降低大幅偏離理論價值的保單導致的損失。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東吳期貨研究所所長姜興春曾對媒體表示,市場一旦觸及“熔斷機制”,意味出現了比較大的波動與風險,通過“熔斷機制”讓市場參與者重視風險并理性對待當前行情,短時間暫停交易讓市場多空保持理性以及正確評估市場未來走勢,以做出風險管理決策,同時也對程序化交易稍有所干預。
寶城期貨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程小勇也曾表示,“熔斷機制”相當于“減震器”,它對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同時有利于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并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