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省工商局與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發文,建立起“僵尸企業”強制退出機制,在全省部署開展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清理工作。
國家工商總局、稅務總局5月27日聯合發出《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通過清理工作,喚醒一批,規范一批,吊銷一批,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凈化市場環境。記者了解到,工商和稅務部門認定的“僵尸企業”,指的是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且未報稅的企業。
按照規定,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要履行年報義務,企業一年沒年報即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這幾年來很多企業出現異常情況。”省工商局個私經濟和企業監督管理處處長張菁說,截至去年底,全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中小企業共有199.27萬家,但是,2013年和2014年連續兩年沒年報的企業達15.8萬家(不包括個體工商戶),2014年和2015年兩年未年報的企業上升到21.45萬家,這些企業除了沒有履行工商年報,也沒有報稅,工商部門寄送法律文件或抽查時,企業處于失聯狀態,這批企業是此次清理的主要目標。
這類處于失聯狀態的企業有什么害處、為什么必須清理呢?張菁說,首先是浪費資源,最主要的是名稱資源。幾乎每個行業都有為數眾多的投資者,而名稱資源是有限的。這跟商標的名稱資源有點相似,很多企業多次注冊商標沒有成功,原因是名稱資源已被占用。其次是數據失真、會影響政府決策。為數眾多的“僵尸企業”,有的是因為地方出于政績考慮、動員申領營業執照的,這類企業從獲得執照后就沒有經營過,但卻成了某些地方企業數量的“門面”,這對了解地方經濟發展的真實情況是不利的,可能影響政府決策。第三,“僵尸企業”的存在,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有負面影響,如果一個地方經營異常的企業數量過多,無論對于投資環境營造還是地方社會信用都有害無益。
這批“僵尸企業”將如何被清理呢?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逐家上門核實,分幾類情況區別對待。一類是,企業雖然失聯,但還在運作,那么將勸其履行工商年報、報稅等法律義務,如企業仍然不愿履行,將被列入經營異常類企業,但不對其執行強制退出。另一類是,企業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現場檢查其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也無法取得聯系,且連續兩年未報稅的企業,工商部門將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還有一類是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找到了長期不運行、也沒履行正常年報和報稅的企業(法人),將引導其注銷營業執照,如其不愿注銷,工商部門將吊銷其營業執照。整個清理過程將需要四五個月時間。
本報記者 朱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