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A級景區招牌緣何超發
我國A級景區數量增長很快,僅4A級景區數量便從2001年的187家增長至2016年的2800多家。其中,甚至出現了“奇葩景區”。在較低門檻下,一些民間公墓、商貿城等竟然被評為A級景區,還有一些涉嫌存在“邊建邊評”“未正式開業便評級成功”“違規用地”等問題。
A級景區招牌超發,說到底還是基于利益考量。大眾旅游時代,旅游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之一。很多地方都有發展旅游的沖動。所以,面對A級景區招牌,有條件的要參評,沒有條件的創造條件也要參評。
通過評選A級景區來發展旅游業,進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要是把民間公墓都評為A級景區,地方政府可就有急功近利之嫌了,同時也背離了當初制定旅游景區評級制度的初衷,結果只會讓游客感覺“被宰”“被坑”,給當地旅游業帶來負面影響。
此外,A級景區泛濫,也會使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的信譽貶值。在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劃分上,我國有著一套嚴格的國家標準。比如,根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的定義,旅游景區是指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觀賞游憩、文化娛樂等功能,具備相應旅游服務設施并提供相應旅游服務,且具有相對完整管理系統的游覽區。
從這個角度來看,各級旅游監管部門對“A級景區”泛濫顯然是要承擔責任的。上級旅游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審查和處罰力度,對不符合評級的旅游景區予以摘牌,并“終身”禁止參加評級或在一定年限內禁止參加評級;對在景區評級中存在放水、收受好處等失職瀆職、涉嫌腐敗的相關公職人員,必須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倒逼旅游景區評級依法而行。
目前,國家旅游局開始對A級景區實行動態化管理,不達標的、有問題的,一律摘牌降級。當然,這只是旅游領域治理邁出的一小步,更重要的還是要反思現有景區等級評定制度存在的問題,制定符合當下景區發展的新辦法。地方政府和景區管理者與其把精力耗費在評A上,不如多想想如何提升景區品質、增加游客體驗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