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阿姨:小鐘老師,最近我持有的一只股票被“*ST”了,今天您能否介紹一下退市制度相關內容?
小鐘老師:沒問題,小費阿姨。2020年3月,新證券法正式生效,不再對暫停上市情形和終止上市情形進行具體規定,改由證券交易所對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體規定。滬深交易所均對退市指標、退市流程、風險警示情形等進行了完善優化。為了方便理解,就以上交所退市規則為例,向您介紹相關內容。
退市分為強制退市和主動退市。其中,強制退市又分為交易類強制退市、財務類強制退市、規范類強制退市和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等四類情形。如果上市公司觸及了上述退市情形,導致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風險的,交易所就會對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小費阿姨:投資者怎樣才能辨別公司是否存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風險呢?
小鐘老師:我幫您總結了兩種方式。首先,可以看上市公司股票的簡稱。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導致公司股票存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權益可能受到損害或存在其他重大風險時,交易所會對公司股票實施風險警示。風險警示分為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若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則公司股票簡稱前會被冠以“*ST”,也就是您剛才提到的情形;若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則被冠以“ST”;若同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的,也被冠以“*ST”。其次,除了公司股票簡稱,您也可以關注風險警示板。交易所設立風險警示板,那些被風險警示的主板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處于退市整理期但尚未摘牌的主板股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進入該板進行交易。
小費阿姨:哦,這樣就方便我們投資者識別風險了。小鐘老師,剛才您提到了退市整理期,請給我們具體講講。
小鐘阿姨: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后,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于投資者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根據上交所規定,上市公司股票被作出強制終止上市決定后,自交易所公告終止上市決定之日后5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復牌,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交易期限為15個交易日。
小費阿姨:如果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對于公司來說有哪些信息披露的要求呢?
小鐘老師:這個問題特別值得投資者關注。關于退市股票的信息披露,投資者朋友可以關注以下5個重要時間節點:(1)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交易所關于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后及時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公告,并同時披露其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相關情況。(2)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上市公司應發布公司股票已被交易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風險提示公告,說明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終止日等事項。(3)在退市整理期的前10個交易日內,公司應當每5個交易日發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4)在最后5個交易日內,公司應當每日發布一次股票將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5)在退市整理期屆滿當日,上市公司應當再次發布終止上市公告,對公司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證券交易場所的具體事宜,包括擬進入的市場名稱、進入日期、股份重新確認、登記、托管等股票終止上市后續安排作出說明。
小費阿姨:小鐘老師,感謝您的講解!讓我對退市制度又有了新的了解。
小鐘老師:十分榮幸為您介紹相關內容。您也可以關注中國投資者網,以進一步學習和了解。在這里也想再次提醒廣大投資者朋友保持理性投資態度,切忌賭博心態,充分關注公司相關信息披露內容以及退市制度等相關規則,不斷提升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